| Monday, November 26, 20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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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來我真的是個天才,我畫畫真的很有水準,我想了一整晚,終於想好怎樣畫個cover,誰知,我按來按去都不懂把紙的底色轉成黃色,我很討厭自己美術的白癡,再一次證明我的運動不是最差,畫畫再一次衛冕!(我媽說我從小都未試過畫畫畫得好,我早就知啦,因為他們也相當沒天份)
這個星期有presentation,其實該要做的東西都做了,只欠一個logic的present方法,60%,這個course是好是壞,都是靠它了
原來還有兩個星期我就解脫了,期待著去玩啊!真的要玩個瘋的! |
Slid down the rainbow at 11:33 pm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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